國立勤益科技大學
「復通樓超商場地標租案」公告
一、標案名稱:「復通樓超商場地標租案」。
二、標案案號:A1141203
三、主辦機關:
(1)國立勤益科技大學
(2)地址:41170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
(3)聯絡單位:本校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
(4)電話:(04)23924505@2522
便利商店業
(1).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,其營業項目需具便利商店業登記。
(2).申請廠商需能提供教職員、學生生活機能服務,從事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、雜貨、日常用品、咖啡、冷熱飲、票劵販賣等服務性商品以滿足顧客便捷所需之行業。
五、現場勘查:公告期間(上班日)請有意願參加之廠商至出租場地實際瞭解相關環境及設施。現場查看洽詢電話及聯絡人:資產經營組 陳惠謙小姐 04-23924505#2522。
六、領標文件時間及方式:
七、投標截止時間: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上午10時整送(寄)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(青永館前棟5樓)
八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:
(一)廠商資格:營業項目應與便利商店服務相關且為無不良紀錄之廠商業者。
(二)應繳文件(投標文件請依順序排放後迴紋針固定)
1.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1份。
2.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1份。
3.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1份。
4.營業計劃書1式6份。
5.租金價格標單。
6.出席代表授權書﹙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參與評選簡報者則免附﹚。
九、投標廠商資格-須符合本案招標文件之審查表應檢附相關文件。
十、營運企劃書製作格式及要求:
以A4紙張、中文直式橫向由左至右書寫,左邊裝訂,特殊的圖表允 許使用其他適合大小的紙張,如圖表採用A3紙張時,折成A4規格,並應加裝封面、目錄、編頁碼,裝訂成冊,總共印製6份,內容依評分項目敘寫,請廠商自行評估與規劃,並於企劃書中提出完整說明(參照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復通樓超商服務建議書評分項目說明),營運企劃書均為契約之一部份。
十一、簽約:簽約日起至120年2月28日止,經雙方協議得續約1次,續約為期5年,續約時得就租金金額進行協議。
十二、標的空間:使用面積約159.5平方公尺現址,(詳細位置如位置圖)。
房屋座落:臺中市太平區勤益段坪林里中山路1段215巷35號
稅籍編號:69310439021
土地地號:0249-0000
十三、押標金(訂金):新臺幣(以下同)1萬8仟元,投標時一併繳納,資格審查不符之投標廠商及經決標後未得標之廠商,其押標金無息退還;得標廠商之押標金,須俟簽約後無息退還,得標廠商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者,其押標金不予退還,由本校沒收作為違約金。
十四、本案依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及本校相關規定計價,每1年租金16萬2千元(9個月計算,含稅)。
十五、租金收取:自點交次日起算,每個月10日以前繳交當月租金(遇假日順延)。年度間如乙方逕行停止營運,當年度已繳場地租金概不退還。
十六、營業上所需之水、電費,依使用者付費為原則,由本校裝設之水電錶計價繳費。用電計價依臺灣電力公司計價方式核算並配合調整方案計算(以4.25元/度計);水費依自來水公司計價方式核算(以13.5 元/度計)。
十七、簽約:決標後15日內,由甲方通知乙方完成簽約。
十八、履約保證金(押金):為2個月租金,於簽約時完成繳交。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時,等同拒絕簽約,甲方没收押標金;押金於契約結束後30日內返還乙方。
十九、押標金、履約保證金繳交:除現金外得附於投標文件內一併送達。現金部份請至本校事務組填單後,再向出納組繳交,或匯款至第一商業銀行台中分行,抬頭:國立勤益科技大學401專戶,帳號:40130080669
二十、如經營期內取得本校師生個人資料,乙方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管理之責,結束營業後應依規定銷毀個人資料,若已另與消費者另訂保護協議,從其協議。
二十一、本招租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,僅參考部份程序。
二十二、其餘如保險等事項,應依契約內容辦理。
二十三、契約文件於投標時應併同其他必要文件檢附。
二十四、相關附件:
附件